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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浅析简论中国传统绘画的形象与造型特征(上)

        形象与造型,在某种意义上是同义词。人们习惯用“造型”表示无生命物体的形象,而“形象”多注重指人物精神内涵层面。广义上讲,无论是人还是物在绘画中均可视为一种“形象”.也可称为“造型”。传统绘画基于文化基础和使用工具等因素,其形象与造型具有独特性.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
        一、用笔的书法性

        汉字至今仍保留着原始绘画的痕迹。像这样将文字与绘画有机结合起来的形象,在其他国家的艺术中非常少见。唐代张彦远的《历史名画记》记载:“颜光禄日:‘图载之意有三:一日图理,封象是也;二日图识。字学是也;三日图形,绘图是也。’又《周官》教国子以‘六书’,其三日‘象形’,‘图画之意也,是故知书画异名而同体也。”“书画同体”的艺术理论,对此后的画影响深远。这一理论体现在传统水墨画中,就是用笔的书法性与绘画造型的有机结合。

        再如花鸟画.近代吴昌硕与现代齐白石的花鸟画比较接近.但在用笔上,吴昌硕以篆书的圆笔入画,齐白石则常用侧锋方笔,他们的作品都体现出典型的书法性。

        形成这一特性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:

        首先.毛笔是书写和绘画共同使用的工具。毛笔有极强的吸水性能,这使它在点、画、勾、勒时能够得心应手地表现出抑扬顿挫、刚柔曲直的节奏变化。也正是毛笔这种极强的表现性,使之既适应了汉字笔画的复杂多样性,也适应了绘画造型的复杂多样性。

        其次,共同的审美对象。线在传统绘画中是种最原始的表现方法,这种表现方法在书法和绘画中得以保存且进一步发扬光大。直到现在,人们仍将线视为传统绘画和书法的基本特征之一。当人们用艺术的眼光来审视书法线条时,它便成了特有的审美对象。人们往往将对书法的审美理想移位于绘画线条之中,这就使绘画中的线条具有了书法性。

        再次,共同的创作主体。在先秦两汉时期,绘画多是画工所为.经六朝以至唐宋,越来越多的文人士大夫开始学习绘画。由于书与画都以毛笔为工具,所以,士大夫们很容易将自己的艺术才能从诗文扩展到绘画.于是在文人的带领下形成了一股潮流和风气,即画史上讲的“文人画传统”和“文人画派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