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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的核算(上)

          我国《企业会计准则——投资》规定,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时,应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结转,并按此确定的短期投资的价值作为长期投资的成本。长期投资成本与短期投资账面余额的差额,冲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。划转为长期投资时,还应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,分别转入到“长期股权投资”和“长期债权投资”科目中。划转之后的核算按照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进行。

        (1)采用单项比较法计提跌价准备时,短期投资向长期投资的划转

        例1:假设甲企业采用单项比较法计提跌价准备,1999年6月30日因股票C市价明显下跌,为避免变现损失而划转为长期持有。

        股票的有关资料如下:

        成本890000元

        市价890000元

        跌价准备40000元

        账面价值850000元

        在划转时,甲企业应做如下会计凭证:

        借:长期股权投资——股票C 850000

       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——股票C 40000

        贷:短期投资——股票C 890000

        上例中,划转日恰在资产负债表日(6月30日为中期报告日),此时股票c的市价正好等于其账面价值。但是,若股票C于7月26日划转为长期股权投资,而当日的股票市价为840000元,则甲企业应首先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补提跌价准备10000元。甲企业应做会计处理如下:

        补提跌价准备:

        借:投资收益——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0000

        贷:短期投资跌价准备——股票C 10000

        划转时:

        借:长期股权投资——股票C 840000

       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——股票C 50000

        贷:短期投资——股票C 890000

        如果7月26日划转时股票C市价上涨至860000元,则应做会计处理如下:

        借:长期股权投资——股票C 860000

       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——股票C 40000

        贷:短期投资——股票C 890000

        投资收益——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0000